近日,安徽省最高法院就7天酒店关于七天酒店(深圳)有限公司(下称“七天酒店”)与宿州市埇桥区七天乐快捷宾馆(下称“七天乐宾馆”)的诉讼做出终审判决,“七天乐宾馆”立刻停止对“七天酒店”侵权,改名并赔偿损失。
“七天酒店”成立于2005年7月5日,在全国370余个城市拥有3000余家连锁酒店,拥有七天酒店、七天优品、七天优品Premium等住宿系列。而位于宿州市的“七天乐宾馆”2011年开业,经营范围是住宿服务,门头有“七天乐快捷宾馆”字样。“七天酒店”发现对方涉嫌侵权,便将“七天乐宾馆”起诉至宿州中院,请求判令其立即停止侵犯“七天酒店”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立即停止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注销或变更企业名称,变更后的企业名称不得使用同“七天酒店”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开支。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七天酒店”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认定“七天乐宾馆”的行为构成侵害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及不正当竞争行为,据此宿州中院判决驳回七天酒店公司的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后,“七天酒店”上诉至省高院。省高院二审认为,“七天乐宾馆”与“七天酒店”商标使用范围部分相同,“七天乐宾馆”未经授权,在其经营的宾馆门头使用“七天乐快捷宾馆”标识,能够使相关公众产生服务来源的认知,构成商标性使用。比较“七天乐快捷宾馆”“七天酒店”两标识,最具显著性部分分别为“七天乐”和“七天”,而“七天乐”中“乐”为常见吉祥词汇且在“七天”之后相对弱化,即“七天乐”“七天”两标识在最具识别性的部分并未产生新的含义和形成区分度,容易引起相关公众产生误认,误认为“七天乐宾馆”服务是“七天酒店”提供或双方之间存在某种关联,因此,“七天乐宾馆”侵犯了“七天酒店”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作为同业竞争者,“七天乐宾馆”将“七天”作为其名称中的字号使用,具有攀附“七天酒店”商标及字号知名度的故意,进而损害“七天酒店”利益,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由此,省高院对此案作出了终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宿州市埇桥区七天乐快捷宾馆立即停止侵犯七天酒店(深圳)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包括立即拆除门头标志等;七天乐快捷宾馆变更名称,变更后的名称不得含有与“七天酒店”相同或近似字样;七天乐快捷宾馆赔偿七天酒店公司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支付的合理开支共计3万元。
作为我国经济型酒店的代表,“七天酒店”的品牌影响力不容小觑,不仅与华为、美的等中国知名品牌一同被纳入 《2020广东重点商标保护名录》,更是屡获中国酒店业各项殊荣。自成立以来,7天酒店品牌始终以优质睡眠为核心,以“舒适自在、自由高效、活力风趣”的品牌价值,深耕轻中端酒店市场。
聚焦4亿年轻睿智的新世代消费群体,7天酒店3.0产品在锦江酒店集团创新中心的支持下于2020年正式公开发布,自发布以来,便不断刷新行业趋势,打造业界标杆。
2020年9月 – 7天酒店3.0发布,全速布局;
2020年12月 – 完成15个城市样板间布局;
2021年1月 – 荣获美团酒店2020年经济型酒店推荐品牌,同程旅行2020年最具影响力酒店品牌;
2021年2月 – 与华为、美的等中国知名品牌一同被纳入《2020广东重点商标保护名录》;
2021年4月 – 荣获十六届中国酒店星光奖之中国杰出投资价值酒店品牌,同月加推30个城市样板间布局;
2021年5月 – 第一家全店升级门店石家庄火车站西广场店隆重开业,并在锦江展上一举拿下78个签约项目;
2021年6月 – 荣获迈点2020年度经济型酒店MBI影响力品牌奖、MBI投资价值品牌奖;
2021年7月 – 第一家全新签约7天酒店3.0门店嘉祥古城街店隆重开业;
2021年9月 – 名列迈点经济型酒店榜单第二位,酒店品牌影响力100强榜单前十;
2021年10月 – 名列迈点经济型酒店榜单第一位
据悉,7天酒店3.0百城百店的布局也将于2021年年底完成。未来,7天酒店将继续以“绿色、健康、智能、共享、文化”的品牌概念优化客户体验,带来让投资人和入住者都满意的高性价比酒店产品,助推全国酒店行业品质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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