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9日,21世纪经济报道刊登了题为《海南航空子公司财报上演无厘头,三份数据打架谜题难解》的报道。报道提及天津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航空”)2014年度的财务数据“有三家审计机构前后出具了三份数据截然不同的审计报告”等内容。
1月20日,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航空”)获悉上述报道后,积极组织相关各方对该等媒体报道所涉及问题进行了沟通与核实,现对上述报道澄清说明如下:
1、报道中提及的天津航空“作为A股上市公司海南航空旗下的控股子公司”等。截至2014年末,海南航空持有天津航空39.06%股权,天津航空为公司的联营企业。2016年9月,海南航空完成非公开发行项目,其中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收购天津航空48.21%股权。
2、2015年3月,天津航空聘请了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其出具了2014年度审计报告。2015年6月,海航因筹划受让天津航空48.21%股权事宜,聘请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对天津航空一年一期财务数据进行了专项审计。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对天津航空一年一期财务数据进行了专项审计。基于海航会计政策要求,专项审计报告按海航所执行的会计政策对天津航空2014年度财务数据进行了调整,其中为收购目的编制的财务报表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4年财务报表相比净利润减少1.3亿元,净资产减少1.8亿元,说明如下:
2014年净利润减少1.3亿元,主要的差异为:天津航空应收支线航空补贴款的收入确认时间性差异导致减少约1.3亿元。该笔补贴于2015年予以确认。
2014年末所有者权益减少1.8亿元,占天津航空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3%。该差异主要是由于以下原因:
上述所述航空补贴产生2014年度净利润减少1.3亿元,导致2014年年末所有者权益相应减少1.3亿元。天津航空根据海南航空的会计政策和估计,包括经营租赁退组检修费用、飞机及发动机组件折旧计提等事项,以及其他调整产生所有者权益减少约0.5亿元。
3、2016年4月,根据天津航空股东方要求,天津航空2015年年报审计工作由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执行。由于天津航空发行中期票据等方面要求,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同时出具了2013、2014、2015年的审计报告。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严格遵守海航会计政策对天津航空航空出具的审计报告中,2014年度营业利润、净利润等数据海航前期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所披露的数据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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